随州新闻网| 新闻中心| 领导专辑| 品质随州| 华人圣地| 专汽之都| 在线访谈| 图片| 专题| 教育| 文化| 汽车| 美食| 房产| 旅游| 健康| 家居| 随州日报微博
查看内容
搜索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2019-1-17 09:07| 发布者: 沐雨听风 |来自: 荆楚网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馨)1月1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和更名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受省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社会建设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社会建设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鄂ICP备11004182号-2 | 鄂网备421201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by www.sui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虚假新闻信息举报电话:0722-3319535、新闻爆料热线:0722-3319535、广告服务电话:0722-3323288 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故障咨询QQ:6256104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