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辖区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相关企业进行了清理核查,现将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告如下。如企业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将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