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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随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0-17 09:18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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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新闻网讯 记者 刘诗诗报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7月20日至8月8日,湖北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随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16日向随州市党委、政府反馈了意见。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夏航通报督察意见,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永红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星华主持反馈会。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李国斌及督察组、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随州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随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变成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动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狠抓生态环境治理,持续开展“两禁”“三控”“四治”专项整治行动,淘汰黄标车8777辆,淘汰改造燃煤锅炉312台,新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105台套,完成145座加油站、23座油罐车、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任务。2018年空气优良天数同比上升12.2%,增幅全省第一。颁布《随州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出台城区饮用水源管理办法、重点监测断面水质考核办法,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加快推进污染企业土壤修复治理。
  加快推进美丽随州建设,持续开展“绿满随州”行动和“精准灭荒”重大生态工程。加快构建“一轴一环三片”生态布局,形成“两大片两条线”生态走廊、随北百里风光走廊、广水北三镇生态画廊和高新区美丽乡村等生态示范区。推进实施“绿色产出”倍增工程,新增9个省级绿色示范龙头企业,新建改造木本油料基地累计达57万亩,全市林业总产值135亿元,较同期增长10%。
  随州市高度重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8年8月19日,督察组交办的281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共实施行政处罚32家次,处罚金额353.2万元,责令限期整改80家次,责令停产整改55家次,查封扣押6家次,取缔关闭16家,实施行政拘留1人,问责7人,约谈49人。
  督察指出,随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推进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生态保护的刚性约束不到位。部分领导同志在对待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上,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强硬,存有畏难情绪,导致石材资源开采不规范,专用汽车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动落实缓慢等问题。在引进项目时,考虑投资规模和经济效益多,考虑生态效益少,在环保财政投入上也明显不足。部分环保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府河流域随州境内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有17个,只有1个履行了审批手续,其余的16个均未取得合法手续。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交办的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中,合溪河、东明珠渠、南郊1号渠、东护城河治理任务尚需加快工程进度,已完成治理的大部分都采用水泥硬化、沟口截污方式过于单一,未考虑到水环境生态修复的自然规律,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多种综合施策上推进不到位,导致出现晴天断流,雨天溢流的现象。应山河、广水河、漂水河、府河河道非法采砂、盗砂行为屡禁不止。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不能下狠手、出重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久拖未决。实心粘土砖企业取缔不到位。根据相关产业政策,随州市所有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应于2012年12月30日前予以取缔,但目前仍有16家粘土砖企业未完成转产、关停、拆除及复垦工作,非法取土、非法生产粘土实心砖的现象一直延续至今,“禁实”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突出。随州市东护城河沿线2公里范围内、神农大道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涉水企业污水未接入纳污管网。随州市污水处理厂、广水正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滞后。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缺位。曾都经济开发区、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部分区域管网建设滞后,园区企业废水未做到全收集全处理,规划环评修编及跟踪评价工作跟进迟缓。园区生态廊道和过渡带规划及建设不到位,产居未严格分离。
    化工企业搬迁入园规划及计划暂不明确,随州“五河”流域沿线仍有38家化工企业,包括使用和制造危化品企业21家,肥料制造企业17家,完成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三是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亟待加强。2018年1至6月,随州市府河平林、澴水王店、涢水大桥、㵐水厉山四个国家级水质考核断面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因子超标现象,断面平均水质无一达标;7月监测结果显示,四个断面水质COD、总磷、氨氮等指标虽达标,但处于超三类临界标准边缘,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随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覆盖面不大,老旧城区及工业园区部分区域污水管网改造与建设进展缓慢,污水收集率不高,府河沿线3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人口聚集区污水直排,严重影响府河水质。沿河中小企业污染。“十小”和“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诸如豆腐加工、塑料加工、畜禽屠宰等小型企业,高耗能、高污染、粗放型企业的废水通过不同途径汇入河中,积沙成滩,造成河流水质下降。农村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沿河耕地农田农药与化肥过度施用,对府河水体水质造成污染。河道上游禁、限养区内仍存在部分畜禽养殖场未搬迁或关闭,成为流域重点污染源。
  督察要求,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随州在构建鄂北生态屏障上肩负的特殊责任、特殊使命,通过整合资源、控制规模、资本引入、政策引导等宏观调控方式优化产业布局,落实规划环评制度,促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及石材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妥善解决各地污水管网收集建设、污水处理提标升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等突出问题。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随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随州市党委、政府进行移交。随州市党委、政府要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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