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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随州市物价局局长费巧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8-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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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价格改革 强化市场监管
努力构建公平诚信的价格环境

——访随州市物价局局长 费巧云

随州市物价局局长:费巧云(右)  主持人:刘佳(左)

随州市物价局局长:费巧云

    刘佳: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这里是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随州网在线访谈平台,我是主持人刘佳,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随州市物价局局长费巧云同志做客我们访谈节目,在接下来的节目当中,费局长将围绕“深化价格改革 强化市场监管 努力构建公平诚信的价格环境”等相关话题和网友们进行沟通交流。您好,费局长,欢迎您做客我们访谈节目。
    费巧云: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随州市物价局局长费巧云,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在线访谈”栏目提供了我与大家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今天,我将本着增进了解、加强沟通、实事求是的态度,解答网友所提的问题。诚挚的欢迎大家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刘佳:我们都知道物价关系到国计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与我们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那么首先呢就请费局长简要地介绍一下我们物价局的基本职能、职责有哪些?
    费巧云:市物价局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具体有四个方面的主要职能:一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举措,监测上报辖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动态信息,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低保联动补助制度等;二是贯彻执行上级出台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三是对辖区内收费及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价格认证、受理价格举报、推行明码标价、价格政策公示等价格服务工作。

    刘佳:好的,刚才费局长也跟我们简要地介绍了一下物价局的基本职能职责,让我们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那么我想问一下费局长,我们物价部门上半年具体做了哪些工作,请您为网友们介绍一下。
    费巧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半年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全面推进价格改革,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努力做好各项价格工作,全市价格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呈现新局面。
    第一,价格调控稳重向好。上半年,我市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1-6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1.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上报监测数据2826条和价格走势分析2期;开展了随州市工业生产资料、随州市商砼市场价格、房地产价格、出租车行业专项调查研究,并撰写了调研报告;落实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向近9万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20.93万元;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障了农民利益。
    第二,降本增效成果显著。今年以来先后两次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输配电价累计0.0449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降低0.0449元),同时降低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0.02元,共为企业减负3000多万元;再次动态调整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具备竞争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部放开;落实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
    第三,价格改革持续深入。市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建立并正在落实;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对各地农业水价改革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各类城乡公共厕所、交通厕所、旅游景区景点厕所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制定出台了我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基准价格标准,同时对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及单病种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摸底,下一步将根据情况对部分病种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服务领域价格改革扎实推进,今年5月出台了《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调整降低全市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目前大洪山景区已执行降价,其他景区将逐步落实,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于今年2月12日起免收有线电视入户安装、固定电话、手机、宽带等业务办理费。
    第四,价格监管有力有效。集中力量对全市涉农、供水、供气、电信、有线电视、城区停车、教育收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在重要节假日组织对生活必需品、商贸、旅游、交通运输等开展了市场巡查;重新修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完成了“12358”价格举报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整合。
    第五,价格服务优质便民。上半年共计公布“价比三家”信息24期,价格数据840条;截止7月底,共受理各类咨询信访举报投诉150件,召开协调会20余次,发放提醒告诫函500余份,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完成价格认定业务95件,涉及金额272.6万元;结合“七五”普法,利用“3.15维权日”和全省集中宣传周,对价格法律法规和新出台价格政策文件等进行了广泛宣传。

    刘佳:我们都知道价格作为市场经济的晴雨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密切相关,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从而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也是我们目前的工作重点。那么我想问一下费局长,深化价格改革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费巧云:深化价格改革至少要坚持“三个原则”。
    1、坚持市场规律。我们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个规律,着力破除限制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价格机制障碍,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体制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聚焦企业反映强烈、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构建有利于经济转型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优化、民生保障改善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环境。
    3、坚持民生保障。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妥善处理提高市场效率和保障社会公平的关系,保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合法价格权益。

    刘佳:那么我们今年的改革重点任务有哪些?
    费巧云:我们今年价格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按要求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二是利用价格杠杆,协调理顺有关部门“厕所革命”、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中的价费关系,为全市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价费政策保障;三是逐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补贴机制,在现有108种收费项目上,扩大按病种收费数量和范围;四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五是重新核定我市天然气配气价格,适时拟定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刘佳:五月份的时候,湖北省出台了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那么我想问一下费局长,相较于我们早前旧版定价目录,新版定价目录有哪些亮点呢?
    费巧云:对比新旧两版省定价目录,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有4大亮点:一是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做到了“能放尽放、应放全放”,同时体现区域性或属地管理更加便捷有效的特点,我省政府定价范围在2015年缩减67%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削减31%,其中有60%授权地方政府管理。目前全省保留定价内容31项,较原《湖北省定价目录》的43项减少了12项,是全国政府定价范围最少的省份之一。二是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部纳入定价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按照现行办法管理。政府定价(定费)全面实现清单动态监管。三是移交行业主管部门3项。汽车客运站站务费标准、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移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四是省、市、县定价权限划分更加明晰,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除移交交通主管部门外,其他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县、市人民政府的,由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级区(含行政区、功能区等)不享有定价权。

    刘佳:现在我们可以观察到由政府定价的越来越少,那么其它属于市场定价的政府是不是就不管了呢?物价部门在市场经济中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费巧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得干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根据十九大精神,我们要重点把握以下两点:一方面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能放的尽量放,目的是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便于价格真实的反映供求状况和商品服务内在价值,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弥补市场缺陷。价格改革绝不是一放了之,在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因此,放开不是不管。从一定意义上讲,价格放得越开,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难度越大,任务越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如何更好地发挥我们的监管职能,使市场价格秩序更加的公平有序,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对于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价格监管就是监管价格行为,也就是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方式和过程。看经营者的定价行为、标价行为、结算行为、价格承诺行为等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譬如对于放开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可以自主定价的,但不能若干经营者商议统一价格,否则就构成了串通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刘佳:据了解,在年初的时候,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5月份随州也出台了《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随州市物价局也做了广泛的宣传。那么请您谈谈我们《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有哪些?
    费巧云: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涉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 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随着房地产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迫切希望通过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居住环境,享受美好生活。与此同时,围绕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服务收费所产生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迫切需要通过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收费行为,促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建立良好合作信任关系。《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了,可以说是顺民心、合民意的一件好事。如何把好事办好,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查研究、反复修订审查的基础上,我们出台了《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有以下几大亮点:
    一是明确了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住建委(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明确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同时采取分等级方式,实行分等级定价,由房产部门核定服务等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服务达不到等级的将进行降级处理。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是对物业服务投诉较高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规定了物业服务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可以收取停车费,但需要过半业主同意并公示收支情况,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主体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对未抄表到户的,规定了供水供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供水供电损耗,可按最高不超过总表计量的8%(供水)、7%(供电),计入物业服务费中。

    刘佳:我们在购买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那么我想问一下费局长,我们物价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构建公平诚信的价格环境上有哪些举措?
    费巧云:一是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价格诚信数据库,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率,建立完善价格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以查处规范为重点,开展涉企收费、电力非直抄、高中和幼儿园收费、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服务、道路施救、机动车停放、相对封闭区域、建材、农贸、服装市场明码标价等专项治理活动,加大热点民生领域行业市场价格行为整治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提高为民服务实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价格举报。加强“12358”价格举报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提高价格举报办理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三是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监管能力的培训,提高驾驭各类政策性较强的专项检查和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能力。完善价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全市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总之,在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价格环境中,如何让企业和广大群众在价格上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我们一直以来的追求和为之奋斗的目标,我们将继续秉持一颗初心,忠诚、干净、担当地砥砺奋进,努力做到让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刘佳:好的,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网友提问,看看他们针对于今天的主题有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

    物价局网友提问
    1、随州大小变:去年5月份随州物价局发布了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临时收费标准,说的是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核定正式价格。当时的规定是服务等级为一级的物业收费,高层(有电梯)1.2元∕平方米,但随州某全国知名房企开发建设的楼盘,在其他城市的物业费基本都在2元每平方以上,现在房屋快要交付,请问费局长,随州的物业费有没有规定上限。
    答: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是群众反映比较多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民生工程。目前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即从房主入住到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实行政府定价,其价格由物价部门核定,非住宅(如商铺、写字楼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价格由物业公司同业主协商或合同约定后确定。
    2017年5月3日,我局会同市住建委联合核定了市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临时价格和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高层一级为1.2元/㎡、二级1元/㎡、三级0.8元/㎡,多层一级为0.75元/㎡、二级0.6元/㎡、三级0.45元/㎡,保障性住房按上述标准降低10%收取。此临时价格暂定一年,待《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核定正式价格。
    另外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和公寓式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各小区物业服务成本监审情况另行核定价格,目前我市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只有碧桂园和恒大物业两家,其他都是二级及以下。
    我们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而各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则由房产部门来核定,今年2月《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5月我市出台了《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近期我局正在会同房产局对市城区住宅物业服务进行调研和成本测算,随后我们将根据省的《办法》和我市《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核定市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正式收费标准。

    2、南风过境:现在部分居民小区,水电暖等费用都由物业代收,总表和分表总是存在差距,这部分差价到底该不该让居民承担。 物价部门对此有没有做出规定?
    答:住宅小区水电气直接安装到户的,即一表一户用户,相关费用可以直接到供水、供电、供气公司交纳,不存在由物业代收上述费用。
    二次加压费用目前是由物业公司在代收,但是对其收费我们有明确规定,二次加压费用应每月据实分摊,并公布分摊费用明细。
    部分老旧小区以及非住宅(即商铺、写字楼等)的水、电因没有直接安装到户,其费用目前由物业公司代为收缴,在新出台的《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对未直抄到户的水、电损耗问题作出了规定,供水、供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按最高不超过总表计量数的8%(供水)和7%(供电)计入物业费中。

    3、膜蛤:随州城面积不大,但老百姓出行费用很高,给收入不高的本地市民带来经济压力。本人在武汉呆了几个月,又跑到上海转了一圈回来,发现随州的综合出行成本太高,尤其是均摊到每公里特别贵,例如从大润发去新火车站,七公里的路程公交收费4元,出租车收费20元;从文化公园去碧桂园5公里不到,也是要么花4-6元坐公交,要么的士20元。请问物价局费局长:随州的私营公交有没有可能推出换乘优惠,现在是坐一两站路也是收费2元,随州就这么大一点面积,公交车还是电动的无需烧油也这么贵?能不能对黑心出租车痛下决心,只要发现收一口价20元就勒令其退出市场?
    答:交通出行是大家比较关心也是我们接到投诉较多的。关于公交车票价,首先目前城区没有从大润发到新火车站这条线,其次市城区公交实行两种票价,只在城区内行驶的实行一票制,即1元/人次,空调开放期执行2元/人次票价;往返城区和乡镇的实行分段票价。至于说换乘要4块钱,这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对网友提出的换乘优惠,下一步我们将作为我局的重点工作予以考虑。
    对于出租车收费要20元,这是一种不打表乱涨价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到客管处投诉,相关单位会对这种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也希望广大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拿出小票、进行拍照,留好证据,积极举报投诉。

    4、南风过境:目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如房价虚高、房屋成本不公开等。请问物价部门对商品房的建设成本是否进行过进行调查?是否出台过相关政策来规范商品房的销售价格?
    答:对商品房销售的管理是一项需要各部门综合管理的工作,我们物价部门按照《湖北省定价目录》和《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中要求各商品房销售企业必须明码标价,公开所有房源相关信息,实行一套一标,未按规定执行的处以相应的处罚。我局每年定期对商品房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接下来还将组织专班对其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云起风生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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