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主体: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