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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逐步使租房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2-24 08:12
来自: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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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沈亦伶

  2月23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陆克华介绍房地产市场和棚户区改造情况。

  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减少重复建设

  “去年,一些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经过共同努力,热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预期有所转变,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陈政高回顾。

  2017年,房地产市场能保持稳定吗?陈政高表示,尽管今年房地产市场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面临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但我认为有利条件更多,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陈政高说,从环比看,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住宅价格环比继续持平,二线城市微涨0.1%、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上涨0.4%,涨幅与上月相同。

  去库存是2016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去年末,我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6.95亿平方米,比2015年末下降了3.2%,去库存取得初步成效。“新型城镇化是去库存根本途径。”陈政高说,据调查,有的城市去年农民工和农民买房占整个买房量的50%,有的县城达到70%,“今年,要继续抓好三四线城市去库存。”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2015年、2016年,全国棚改分别开工了601万套、606万套,今年的计划目标是600万套。陈政高介绍,今年中央棚改补助资金已经有了安排,比去年有所提高,“今年还要进一步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大幅度提高比例,加快棚改进度、减少重复建设。”

  此外,在回答有关房地产税的问题时,陆克华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违法违规企业将面临被取消网签资格

  2016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陆克华分析,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大致归为两类: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一类是违法违规的销售行为,包括无证销售、违规代理、变相收取定金、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不明码标价、“一房多卖”等。

  “我们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陆克华表示,今年的工作重点包括: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加大整治力度;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作为重点,大力整治“黑中介”“黑二房东”;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采取停止预售、取消网签资格、处以罚款等措施,对涉嫌违反价格、金融、工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立法,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和中介行为,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提高处罚标准。

  逐步使租房居民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规范和发展租赁市场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陆克华认为,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存在有效供应不足、市场不规范、法律法规有待建立完善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住建部将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

  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还要健全住房租赁监管的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职责。”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落实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支持政策,培育规模化、机构化的专业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发展住房租赁中介服务,支持个人出租住房。

  大力发展公租房、推动公租房货币化。一方面,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另一方面,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保障并举。

  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强化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提供房源信息发布、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等服务,加快建设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

(责编:刘军涛)
(责任编辑:沐雨听风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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