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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调研随州市《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情况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12-6 10:02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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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水土保护是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具体化和重要保证
    随州网讯 记者常跃耀报道:12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带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曲颖,农工委副主任委员左雄中,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仲凯等相关人员,先后来到麻竹高速随州西段连接线、麻竹高速随州南站出口匝道、汉十高铁随州段等现场,就道路两边的水保工程进行了查看和调研。她指出,随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效果明显,水土保护成效是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具体化和重要保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晓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谭志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洪国陪同调研。市委副书记、市长郄英才汇报有关情况并作表态讲话。
    王玲听取省水利厅、随州市政府、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汇报后说,今天实地看了麻竹高速随州西段和汉十高铁随州段的水保工程,很高兴,随州落实《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卓有成效,在随州调研水保工程有成就感;建设单位能拿出土建资金的20%用于水保工程,先突出社会效益,把经济效益放在后面,不容易。向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的省水利厅、随州市委市政府、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表示感谢。
    王玲强调,要站在建设“三个长江”(生态、文化、经济长江)大保护战略的高度,提高对水保工程的认识,加大《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稍大一点的雨量,就造成农田被淹,农舍被毁,大多源于水保工程的疏忽。中央提出长江大保护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讲,搞好水保工程,就是体现看齐意识和大局意识;随州落实 《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是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具体化和重要保证。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每个公民都有遵法、守法的权利和义务,地方立法,就是把省委的战略意图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推进实施,保护人民的利益;保护水土,就是保护家园、保护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大投入建设力度,要向全社会宣传、教育,知法才能执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有效实施。要利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规律,创新治理方式,做到建设水保工程不欠新账,逐步偿还旧账。要认真汲取水毁事件的教训,抓住难点问题,加大释法力度,把水土流失保护的标准建立起来。要加大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率。执法能有效促进这项工作,让《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成为一部良法,推进水保事业健康发展。
    郄英才表态说,随州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水保工程建设的好坏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创新治理方式,做到水保工程建设不欠新账,逐步消灭旧账;科学建立水土流失保护标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以随州的水保工作成效为长江大保护战略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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