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范围看,但凡邪教组织,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在用邪说害人的同时,还热衷于敛财,且敛财有术。它们敛财的目的,一方面,用来发展扩张其组织,另一方面供邪教教主及其上层骨干人员挥霍。邪教组织敛财手段五花八门,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套路。
一、敛财套路之一——骗
骗,几乎是邪教敛财的不二法门,许多邪教组织都用到了这一招。通过欺骗手段,请信徒“入瓮”。
法轮功头目李洪志靠骗获得不菲的钱财。刚出道时,他宣称自己会发功治病,以此骗人钱财。他在家中摆上“功德箱”,为前来的群众“发功治病”,伺机收取大量钱财。后来,李洪志又通过到处办班敛财。仅1992年5月至1994年底这两年半时间,李洪志共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收入就达300万元以上。李洪志还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跑到美国后,他用种种手段欺骗弟子在一些法轮功项目上做义工,而他却把这些项目得来的钱全都拿来自己挥霍,2014年4月17日,美国网友曝料,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有9处房产。
二、敛财套路之二——慑
邪教组织通过恐吓来实现敛财目的,也是屡试不爽的一招。许多邪教组织都极力渲染“末日”论,以此恐吓信徒,同时要求信徒“奉献”。
全能神把榨取信徒的钱财作为目标之一,它宣称世界末日就要到了,信徒必须“奉献”,才能“保平安”,“要获得进天国的户口本就必须奉献,奉献得越多,到天国享受的福分也越多”。它赤裸裸地告诉信徒,只有多“奉献”财物,才能获得通往天堂的“门票”,进入“神家”,才能躲过“末日”劫难,否则,就在劫难逃……。就这样,全能神以威胁恐吓等卑劣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而这些钱财大多数都落入控制者赵维山及全能神高层管理人员的口袋。信徒交来的“奉献款”由专人保管,控制严密,规定分号教会所用经费不能超千元,区教会不能超2万元,多余收入均要秘密上交,教会上交给小区,小区上交给区,一级一级的上交,最后由资金组汇总后向境外转移。徐水县户木乡的赵大海,自2003年加入全能神后,在“末日”论的恐吓下,前后共“奉献”13万元,2006年以后又把7万元店面转让费“奉献”给全能神,结果落得个一贫如洗;山东荣成张金芳在她夫妇加入全能神后,经不住全能神的恐吓,四年间累计“捐献”钱财68万。世界七大邪教之一的太阳圣殿教也曾宣称世界末日到了,以此恐吓信徒交出钱财。教主茹雷自称主要的责任是保护信徒在适当的时候奔赴圣地--天狼星,要求信徒放弃个人的财物,把个人能交出来的东西都交出来,这样才能跟着他一起消灾避祸。许多信徒在其恐吓之下将全部财产都交给了“组织”。
三、敛财套路之三——诱
邪教组织往往宣扬奉献是信徒的本份,通过诱导,使信徒“心甘情愿”地奉献钱财。
邪教“血水圣灵”诱导信徒为教会捐款,采取以商养教方式,诱导信徒成为“同工”,他们赚的钱全部归教主;统一教诱导信徒献身效劳来捐钱捐物、进行无偿劳动。不少信徒不仅贡献全部积蓄,还卖了房子、车子参与教派工作,还利用自身的能力和资源,帮助文鲜明开拓海外市场,经营着庞大的“金融帝国”,据估计,统一教在美国、日本和韩国拥有的财富共计达26亿美元;“摄理教”虽不做生意,但资金却非常雄厚,一年至少能够获得87.5万美元,这些主要是通过诱导信徒捐款,声称谁捐的钱越多,在组织里的级别就越高。
想着各种法子敛财,这是邪教组织与正信宗教的一个重要区别。不管它们以什么方式、打着什么样的旗号,找的什么借口,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将你的钱财转移到他们手里,这无疑就是邪教。对此,我们应当保持清醒头脑,深入揭露其本来面目,不让邪教继续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