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依法依规执业承诺书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9-26 10:07

字号: 打印 查看: 6003

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安全、有效,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全院医务人员已认真学习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相关规范,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依规执业,主动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医疗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等悬挂在本机构内显著位置。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遵守医疗广告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刊登、播发、张贴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三、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开展过度诊疗,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治疗、规范收费,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严格遵循临床检验、影像学检查、各种功能检查项目的适应症开展医学检查。严格按照诊疗规范、适应症、药理作用等开具处方。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和病历书写相关规范,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报告单等医学文书。

四、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物价收费标准,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向患者免费提供医疗费用查询系统,落实住院一日清制度。

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不超加成收费,不变相提高药品价格。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重点加强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药品的临床合理使用监控,切实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核准登记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七、保证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不安排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

八、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和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并完整记录。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疫苗接种前知情同意书签订,接种证接种记录齐全并与信息系统一致,合法采购第二类疫苗,疫苗温度监测记录完整。加强消毒供应室、治疗室、腔镜室管理。加强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的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备案,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对医疗机构的场所和相关器械、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九、保证血液安全和放射诊疗安全。严格执行《献血法》,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按规定储存血液,建立临床输血申报、审批制度,与病人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严格遵守放射诊疗管理有关规定,放射诊疗设备未经许可不投入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开展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放射设备性能检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计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配备并使用防护用品。

十、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要求,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的人工终止妊娠。

本医院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主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电话:12320

本医院投诉举报电话:0722-3314748   

 

承诺单位(盖章):随州市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朱佑民    

          201697日    

(责任编辑:茶语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上一篇:公 示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