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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涉鞭违法行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8-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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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巧玲、通讯员许卡佳报道:近日,市禁鞭办发布有关文件通知,提高了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奖励标准,鼓励市民积极监督并举报涉鞭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市区公安机关、市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举报城区非法生产经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息或当面进行举报。举报人要提供被举报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受理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举报电话为: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50,市禁鞭办公室电话3267110。
    根据 《关于调整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奖励标准的通知》,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奖励提高:凡举报一起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的,奖励举报人现金由原来的100元提高至300元;凡举报一起单位(含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的,奖励举报人现金由原来的200元提高至500元;凡举报并查获非法生产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500-5000元。
    据市禁鞭办统计,城区全面实施禁鞭以来,截至8月15日,共查处涉鞭案件30起,其中非法储存案件21起,违规燃放案件9起,收缴非法储存、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1万件,行政拘留8人,罚款22人。目前,城区禁鞭效果良好,禁鞭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为确保禁鞭工作不反弹,市禁鞭办持续巡查执法,严查涉鞭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禁鞭,努力打造卫生宜居环境。
(责任编辑:峰回路转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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