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省林业厅下达随县2015年森林抚育补贴资金项目计划14000亩,项目补贴总资金14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补贴135万元,间接费用补贴5万元)。为了公开规范组织实施好项目,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符合条件的业主积极申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规模:总规模14000亩。
2、项目实施原则:相对集中原则、自愿原则、公开原则。
3、项目补贴对象:国有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一级国家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范围。
4、项目建设内容:通过对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浇水、施肥等抚育措施使目的树种生长条件得到改善,达到促进林木快速生长的目的。修枝、浇水、施肥不单独作为森林抚育方式,应当与其他抚育方式相结合,实行综合抚育。
5、项目补贴标准:实施业主补贴标准为96.4元/亩。
6、项目兑付:项目实施完成任务后,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自查验收,市级、省级林业部门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付补贴资金。
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国有林场、林农和集体符合条件的林权所有者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和业主应拥有符合上述实施抚育条件的中、幼龄林,办有林权证,林权无纠纷,单位和业主要有抚育需求和积极性,纳入项目后要按技术要求完成抚育任务。
3、申报规模:连片面积300亩以上。
三、申报地点和时间:
1、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和业主可到当地林管站咨询并按程序申报。
2、申报时间: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31日。
3、咨询联系人:周先春
4、咨询电话:0722-3339620
特此公告!
随县林业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