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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关于违反禁鞭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2016-2-19 10:00| 发布者: 海阔天空 |来自: 随州日报
    随州市城区禁鞭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了禁鞭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有少数单位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工作存在死角,履行禁鞭源头管控、日常巡查、重点防控等职责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几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随州高新区淅河镇二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周和波禁鞭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周和波作为社区主要负责人,虽然在该社区禁鞭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多次对二棉社区源丰大道95号个体经营户孙华忠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和督办,但工作落实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上报不及时,导致2月14日正式进入禁鞭期后孙华忠仍在其超市内摆放销售烟花爆竹,对禁鞭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淅河镇党委、政府已给予周和波纪律处分。
    二、随州高新区淅河镇老街社区禁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由于老街社区工作不够细致,情况上报不及时,督办落实不到位,至2月14日正式进入禁鞭期后,仍发现该社区两位经营户的门店内存有供儿童燃放的烟花,对禁鞭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淅河镇党委、政府已对老街社区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曾都区北郊孔家坡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2月15日早上8时20分左右,租用北郊孔家坡社区古编钟文化公司房屋从事作坊式机械加工的随县厉山人万勇,在开门营业时实施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禁鞭办及时组织查处,对违规燃放人万勇处以1000元罚款,对北郊办事处、孔家坡社区和古编钟文化公司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孔家坡社区一组组长、禁鞭员蒋兴勇宣传动员和巡查制止不力,北郊办事处决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四、曾都区小东关社区、水社区、文峰塔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2月15日6时左右,东城办事处小东关社区刘张记农机配件门店开业,违规燃放了烟花爆竹;2月16日上午9时40分,城南新区水社区碧桂园云山竹雨9街8座302室,当事人陈云风因儿子结婚违规燃放了烟花爆竹;2月16日上午10时46分,东城办事处文峰塔社区文峰都市花园文盛苑6号楼尤珊因结婚违规强行燃放了烟花爆竹。市禁鞭办根据举报,及时组织查处,分别对违规燃放人进行调查处理,给予经济处罚,并对负有相关责任的办事处、社区予以处罚,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上述问题,相关地方和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严格倒查追责,对包片负责人和有关领导严格问责,违反纪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禁鞭工作任重道远。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禁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全面落实禁鞭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禁鞭宣传工作,实现全覆盖、无遗漏,针对重点对象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日常巡查、源头管控,强化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重点对象和元宵、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防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问责处理到位;对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查处、移交的典型案例一律实行追责问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单位,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市禁鞭办将于近期出台禁鞭工作考核办法,严格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情况实施考核。
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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