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随州要闻| 市直部门| 县市区| 乡镇| 乡村| 安全| 社会| 访谈| 专题| 营商环境| 神韵随州| 外媒看随州| 教育| 健康| 文旅| 图片| 公众号| 微博
查看内容
搜索

随州市严格执行《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2016-2-1 09:47| 发布者: 海阔天空 |来自: 随州日报
    随州网讯 记者刘诗诗、实习生黄金苗、通讯员李介、张印报道:1月31日,从市安监局获悉,2月1日起, 《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市将严格执行该办法,确保禁鞭工作落到实处。
    该办法规定,禁止在禁鞭区域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在零售许可证核准的地点以外存放、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处罚。
    该《办法》明确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严格执行《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确保禁鞭工作落到实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鄂ICP备11004182号-2 | 鄂网备421201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by www.sui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虚假新闻信息举报电话:0722-3319535、新闻爆料热线:0722-3319535、广告服务电话:0722-3323288 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故障咨询QQ:6256104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