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随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 《随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现就随州市城区禁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出如下通知: 一、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禁鞭工作顺利实施。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观念,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禁鞭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禁鞭工作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禁鞭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保障政令畅通,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确保禁鞭工作顺利实施。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严格的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跟进了解各地各部门履行禁鞭工作职责及党员干部遵守禁鞭规定的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是对禁鞭区的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对违反禁鞭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二是对各地各部门履行教育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单位,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对负有禁鞭工作职责的地方和部门履职尽责、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贻误工作大局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迅速行动,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在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定期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研究突出问题,确保禁鞭工作取得实效。 随州市纪委监察局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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